1. 動力器官:包括氣管,支氣管,肺,胸廓和與呼吸有關的肌群,如肋肌,膈肌,腹肌等,主要功能是通過自肺呼出氣流,提供聲帶振動,發出和維持聲音的動力。
2. 振動器官:主要的振動器官是喉,振動體是聲帶,閉合的聲帶經呼出氣流衝擊,振動後發出聲音。聲音有三個主要因素:音強(Intensity),音調(Frequency),音色(Timbre)。音強是指聲音的強弱,取決於聲帶振動的振幅,並與聲門下氣流壓力有關。聲門下壓力大,聲帶振動的振幅大,聲音則較強,反之則聲音較弱。音調即聲音的高低,取決於聲帶振動的頻率,而頻率與聲帶的長度,厚度,張力及振動範圍有關。聲帶短,薄,張力大,振動範圍局限,振動頻率快,發出的聲音音調高,反之則音調低。音色是聲音個性,因人而異,由聲音泛音的多少,強弱來決定。
3. 共鳴器官:以軟腭為界,分上共鳴腔和下共鳴腔,上共鳴腔包括鼻腔,鼻竇,鼻咽,下共鳴腔包括口腔,咽腔,喉咽腔,喉腔,胸腔等,使微弱音量單調難聽的喉發出的原音,變得和諧,圓潤,豐滿,共賦予聲音獨特的個性。共鳴腔的大小,形狀及腔壁的硬度,影響共鳴效果。經調節,改變共鳴腔的形狀和大小後,可影響音色。唱歌時如降低喉的位置,可增加咽腔容積,使聲音豐滿。
4. 構音器官:通過唇,牙,舌,腭,頰,口腔等器官的調節,發出元音和輔音,並使語音清晰。根據張口大小,唇的圓扁及舌位的前後,高低,形成不同的元音。發聲時,氣流在吐字器官受到阻力而發出輔音,根據氣流受阻部位不同,輔音有雙唇音,唇齒音,舌尖前音,舌尖中音,舌尖後音,舌面音,舌後音7類。聲帶病變主要表現為不同程度的聲音沙啞。輕者,日常講話時症狀不明顯,但在發某一高音時出現聲音發毛或沙啞。病情嚴重時,可完全失音。雙聲系發聲時聲音不穩定,容易變調,見於青春期變聲或聲帶麻痹。
總之,聲音的發生機制如下:產生動力(肺等組織)->聲振動(聲帶)->產生共鳴(鼻,咽,口,胸等組織)->吐字(口腔等)。